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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江苏圣大中远电气有限公司 | |||
| 项目基本 情况 | 江苏圣大中远电气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08月03日,注册地址位于扬中市新坝镇新宁村152号,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为徐忠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1826088976880,注册资金6800万。现有员工320人,其中管理人员70人。经营范围:电气化铁路器材、电力成套设备、桥架、母线槽、开关柜、电器设备元件、铸造件制造;智能断路器及配网自动化终端设备、无功补偿装置、隔离开关制造、加工;金属表面处理业;防火堵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江苏圣大中远电气有限公司与圣大中远集团下属公司扬中市新江镀业有限公司同处一个厂区(新江镀业公司为独立法人企业),厂区东面及南面为栽种园林绿化的农田,西面为环岛公路,北面为停车场。厂区外北侧公路是公司外界主要人流、物流通道,交通便利。 江苏圣大中远电气有限公司厂区占地面积约50000m2,坐南朝北、基本呈正方形。人流及物流出入口位于厂区东北侧,主通道位于厂区东侧。 江苏圣大中远电气有限公司厂区西侧自北向南为污水处理站、危废库;厂区北部自西向东分别为污水处理站、圣大中远集团下属公司扬中市新江镀业有限公司,电气车间1,办公大楼;厂区中部自西向东分别为热浸锌车间,电气车间2,办公楼及仓库位于热浸锌车间北侧;厂区南侧西部为装卸货区,东部设有压缩空气站及液化气体储罐区。易制爆化学品中间库位于热浸锌车间内西南侧。 为了提升企业的本质安全度,促进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江苏圣大中远电气有限公司委托江苏广东会安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645号令修订)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委托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的机构,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每3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提出安全评价报告。),对其生产运行的安全条件、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生产管理制度、安全防护技术措施等进行安全评价。本报告评价工作组对评价项目的作业现场进行了检查和论证,对委托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及其它有关资料进行分析、研究,并按照《安全评价通则》(AQ 8001-2007)的要求,编制了《江苏圣大中远电气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专项安全评价报告》。 本报告评价范围主要包括:江苏圣大中远电气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过程中涉及的安全管理,从业人员安全技术要求,储存、使用场所及设备设施等方面内容。 | |||
| 重大危险源 情况 |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对本项目使用的原、辅材料进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依据《省安监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石油天然气储存设施安全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安监〔2010〕177号)规定,热浸锌生产线助镀槽及锌锅加热使用天然气作为燃料,不纳入危险化学品监管范围,也不应列为重大危险源辨识的物质及重点监管、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相关管理执行《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的要求。 评价项目生产、储存过程中涉及的重大危险源物质为氧、乙炔、过氧化氢溶液(27.5%)、硝酸铬,具体分析详见下表。 生产单元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表单元划分序号名称实际使用量(吨)临界量(吨)计算结果电气车间21氧0.01200q1/Q1+q2/Q2=0.004552乙炔0.00451热浸锌生产线1氧0.065200q1/Q1+q2/Q2+q3/Q3+q4/Q4+q5/Q5=0.0138252乙炔0.004513过氧化氢溶液(27.5%)0.62004硝酸铬0.22005过氧化氢溶液(27.5%)1200 储存单元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表单元划分序号名称实际储存量(吨)临界量(吨)计算结果液化气体储罐区1氧1200q1/Q1=0.005 根据上述计算结果可知,评价项目生产单元和存储单元均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但建议企业仍要加强焊接、切割过程中各危化品的安全管理,严格控制易制爆化学品中间库的过氧化氢溶液存放量和车间乙炔瓶、氧气瓶的临时存放量和安全距离,以防重大事故发生。 | |||
| 评价结论 | 根据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评价组通过对圣大中远的生产现场进行了细致的检查,同时查阅了江苏圣大中远电气有限公司的各类管理规章制度,运用多种安全评价方法对各种危险、有害因素进行了分析评价,对可能发生的事故后果进行了预测,对存在的隐患和问题提出了整改建议和对策措施。 评价组在全面分析评价之后认为: 辨识结果分析 (1)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调整<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公告》(2022年第8号),圣大中远涉及的氧[液化的][压缩的](序号:2528)、氩[液化的](序号:2505)、二氧化碳[液化的](序号:642)、乙炔(序号:2629)、混合气(氩[压缩的](序号:2505)、二氧化碳[压缩的](序号:642))、27.5%过氧化氢溶液(序号:903)、25%氨水(序号:35)、31%盐酸溶液(序号:2507)、氯化锌(序号:1480)、氢氧化钠(>30%)(序号:1669)、硝酸铬(序号:2297)属于危险化学品。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火灾危险性分类”,本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中乙炔为甲类火灾危险性物质,氧、27.5%过氧化氢溶液、硝酸铬为乙类火灾危险性物质,25%氨水为丙类火灾危险性物质,混合气(氩、二氧化碳)、氩、二氧化碳、31%盐酸溶液、氯化锌、氢氧化钠为戊类火灾危险性物质。 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和《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乙炔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根据《高毒物品目录》(2003版),本项目钝化使用的硝酸铬属于高毒物品。 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653、666、703号令修改)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将N-苯乙基-4-哌啶酮、4-苯胺基-N-苯乙基哌啶、N-甲基-1-苯基-1-氯-2-丙胺、溴素、1-苯基-1-丙酮列入易制毒化学品品种目录的函》(国办函[2017]120号),盐酸为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 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版),过氧化氢溶液(含量27.5%)为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根据《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评价项目不涉及目录中的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根据《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2号),评价项目不涉及名录中的监控化学品。 (2)圣大中远在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过程中存在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灼烫、触电及起重伤害、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车辆伤害、高处坠落等危险有害因素,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是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灼烫。 (3)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标准的规定进行辨识,圣大中远生产单元和储存单元均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4)本项目污水池、镀槽、酸洗槽、盐酸储槽等清洗、检维修涉及有限空间作业。 (5)江苏圣大中远电气有限公司的生产工艺中未涉及危险化工工艺,不涉及高危储存设施,本项目不涉及粉尘爆炸作业场所。 评价结果分析 选用安全检查表分析法、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等评价方法对项目生产过程的危险程度进行评价。 1、检查表检查结果 通过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单元、外部环境及平面布置单元、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单元、公用辅助工程单元及其它重要单元等5个方面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企业存在4项安全隐患,并提出了隐患整改措施,企业非常重视并积极配合,现已整改到位。 江苏圣大中远电气有限公司未构成重大事故隐患。 2、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评价结果 针对圣大中远的实际情况,对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单元具有潜在危险性的作业进行综合评价,划分为热浸锌作业、焊接切割作业、污水处理作业、液化气体储存作业及过氧化氢溶液储存作业等5个单元进行评价:圣大中远公司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单元中属于“稍有危险”的作业为污水处理作业,其他作业属于“比较危险”。 (1)圣大中远已制定了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员工学习,提高了安全管理水平,企业还将进一步完善其他管理台账,确保安全生产,从而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2)圣大中远目前采用的生产工艺成熟,无国家淘汰生产工艺、设备,主要的生产装置、设备、设施能够满足该企业的生产需要,生产过程配套的辅助工程可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 (3)企业平面布置尚能按功能分区布置,能够满足生产加工过程流程要求。 (4)针对本评价报告中检查出的安全隐患,企业能够正确对待并积极整改,经复查已整改到位,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达到可以接受的程度。 评价组在全面分析评价之后认为: 江苏圣大中远电气有限公司应认真总结本单位长期以来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经验,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参照本评价报告提出的各类对策措施建议,举一反三,加强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通过健全和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对职工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结合工艺特点,强化以工艺纪律和劳动纪律为核心的各项管理,严格执行各岗位操作规程,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才能实现生产安全。 需要指出的是,由于危险、有害因素的客观存在,如果各项安全对策措施在日常工作中得不到落实或运行过程中失效,则事故和职业病发生的可能性将增大。因此,江苏圣大中远电气有限公司在今后的生产组织过程中,要切实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编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的要求,不断提高生产过程中的本质安全度,提高职工预防和处理突发性事故的技能,防止各类事故尤其是重大事故的发生,实现企业安全形势的根本好转。 总体评价结论:通过对江苏圣大中远电气有限公司进行安全评价,本评价认为该单位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能满足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条件要求,江苏圣大中远电气有限公司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 |||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学习专业 | 资格证书号 | 
| 项目负责人 | 杨扣华 | 高工 | 电气 | 0800000000102522 | 
| 项目组成员 | 邹井全 | 高工 | 安全 | 0800000000204968 | 
| 刘 斌 | 高工 | 化工工艺 | 1100000000201308 | |
| 杨 湧 | 注安 | 自动化 | 1600000000200457 | |
| 朱 鑫 | 注安 | 化工机械 | 1500000000302441 | |
| 高菲菲 | 注安 | 化工工艺 | 1700000000200355 | |
| 影 像 资 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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